東華高層年津貼27.5萬高過新入職社工 工會批肥上瘦下
發布時間: 2019/04/02 19:10
最後更新: 2019/04/02 19:11
社署早前披露5間資助社福機構高層年薪達200萬元或以上,有社福工會翻查51間機構高層薪酬報告,發現多間機構高層獲發高額津貼,其中東華三院高層領取27.5萬元津貼,較新畢業社工年薪更高,批評機構「肥上瘦下」,高層一方面享受每年穩定增薪,另一方面領取高額薪酬和津貼,是雙重利益。
勞福局長羅致光昨回應機構薪酬水平時指出,一般來說機構高層的薪酬,不應高過社署同等職級,但他認為機構的福利或不及政府,機構或會將政府薪酬以外的福利,換算為薪酬;因此機構薪酬要先扣減這些福利開支,之後才可跟政府職位互相比較。
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研究51間機構的報告,發現31間機構以不同名目向高層發放現金津貼,當中東華三院社服總主任獲27.5萬元「績效獎金」;其次為香港學生輔導會行政總裁,獲發13.3萬元,但沒有披露發放津貼原因(見表)。
工會理事長邱智恆指出,東華三院高層獲逾27萬獎金,但目前剛畢業的新入職社工,年薪只有約26萬元。他表示,現時社署有為所有資助機構定立薪級表,原意是讓同業薪金穩定地按年資遞增,但機構以商界思維獎勵高層,令他們雙重得益;另一方面前綫社工的薪金跟不足薪級,機構卻把高層薪金提升至超越同薪點的官員,批評機構肥上瘦下。
工會總幹事曾紀南表示,社署截至昨日只上載了29份報告、以及表明27間機構獲豁免提交報告;他又發現有機構已自行上載報告,社署卻未有連結,最終只收集到51間機構的報告,質疑社署工作態度怠慢,沒有按時限完成工作。
工會要求社署儘快上載所有機構的高層員工薪酬報告,又要求社署修改相關條例,限制社福機構高層薪酬不得高於政府同等職級員工,並應每3至5年重新檢視薪級表,按機構規模調整人手及高層職級。
東華三院回應指出,該院有招聘困難的職位,均會獲發現金津貼或年終獎金,總主任一職的薪酬,只包括薪金、表現獎金及約滿酬金,並沒有政府員工的其他福利,如房屋津貼、旅遊津貼等。
社署表示,如機構第一層人員的總薪酬數額或薪酬升幅偏高,會作進一步跟進。社署已於前年11月成立專責小組,檢討整筆撥款津助制度,範疇亦包括「檢視社福界的薪酬政策及薪級表」及「透明度和對公眾負責」;截至昨日,在164間機構中,有142間已呈交自我評估報告,當中68間須遞交薪酬檢討報告,社署核對資料後會將相關檢討報告上載網頁,另已逐一要求剩下的22間機構盡快遞交自我評估報告。
社福機構最高層獲發現金津貼額
機構及職級 | 津貼額(元) | 獲發津貼的原因 |
東華三院社服總主任 | 27.5萬 | 績效獎勵 |
香港學生輔導會行政總裁 | 13.3萬 | 未有提供 |
竹林明堂服務總監 | 12.9萬 | 5.1萬元約滿酬金,每年續約;6.8萬元責任津貼;1萬元交通津貼 |
中華基督教禮賢會香港區會社會服務部部長 | 9.2萬 | 責任津貼及績效獎勵 |
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行政總監 | 8.9萬 | 績效獎勵 |
*2017至18年度,共51間機構資料
資料來源: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